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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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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砚翻开卷宗,细细思量马廉这一案。

马廉,时年二十五岁,蜀郡人士,无父母亲族,泊居京城已有五年,参加会试之前,用东湖居士之名写戏本为生,颇有些名气。

马廉死在自家的浴桶里,是淹死的,身上还有多处刀伤,仵作验看伤口,断定马廉是先被砍伤,再被凶手按进浴桶淹死。足见此人与他有深仇大恨。

马廉善钻营逢迎,结交了不少人,也为了名利挤兑过不少人。目前关在刑部大牢里的六人,都是与马廉有仇,又在那个晚上可能行凶的人。

疑犯之一张屏,西川郡南池县人,二十一岁,今年正月到京城。马廉曾公开斥责他品行不端,耻于和他同为读书人。黄大仙一案,张屏写的那个本子原本是要挂东湖居士的名字,后来命案闹出来,这件事也传扬开了,马廉唯恐别人说他的本子多是找人代写,就到处说张屏冒名顶替。这次会试,马廉的卷子压过了张屏的卷子,成为了中选的最后一个人,但尚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张屏知道这件事。

案发的时候,张屏说他在家里睡觉。王砚审问他,为什么两次命案,你都是疑犯,都在家里睡觉?

张屏答道,因为两次命案都在夜里发生,学生一直睡得早。

王砚在张屏的供词卷上挥笔画了个圈儿,放到一旁。

疑犯之二高扬贵,江南郡苏安县人,三十二岁,居京城六年。多替马廉代写戏本,获得酬金,马廉取九成,只分他一成,高扬贵不忿,曾在酒醉后砸过马廉家大门。

高扬贵说,案发那夜,他娘子腹痛,他一直帮娘子揉肚子,家里唯一的一个丫鬟可以作证。但经刑部查明,其实那夜高扬贵并没有在家,到了五更才回家,在巷口还被野狗咬了一口,小腿上有个新鲜的牙印儿。

高扬贵一直支吾不肯说他到底去了哪里,就被刑部抓进了大牢。

王砚看那高扬贵,面色暗黄,精神萎靡,束发的带簪,脚上的鞋袜,都是新的,狱卒从他身上搜到一个同心结,衣衫上还有一股妇人的脂粉与头油的味道。十有八九,高杨贵有个相好,恐怕是大户人家的妻妾,他不敢说实话。

王砚在高扬贵一卷上批了个否,丢进篓中。

疑犯三韩维卷,江南郡高邮县人士,二十四岁,二月刚到京城,乃是本次会试的落第试子,曾与勾栏杨柳翠的舞妓影怜相好,后来影怜被马廉包了,拒与韩生相见,韩维卷硬闯勾栏,和马廉有过当面冲突,马廉讥讽韩维卷没钱还想嫖姐儿,韩维卷诅咒马廉不得好死。这次放榜之后,马廉中选,韩维卷落第,韩曾狂吼过上天不公,马廉这种人明明该死,为什么要他这么好命。

韩维卷说,案发的时候,他和陈筹、吕仲和两名落榜试子一起在湖边喝酒。但是因为他们三个和马廉都有仇,甚至不排除是共犯,所以不能互相作证,一起蹲进了大牢。

疑犯四吕仲和,鲁郡怀圣州人士,二十六岁,去年腊月来到京城,本次会试的落第试子之一。吕生十几岁就犯上了脱发症,年未三旬,头顶已尽秃,平时束发遮掩,不敢让他人知道,某次偷偷去看郎中的时候,恰好遇见了马廉,被他知道了这个秘密。吕仲和还有个毛病,一着急就口吃,某次文会,与人比赛吟诗,吕仲和的一首咏春诗做到第三句,一时情急,犯了结巴,念道:“疑似嫦娥踏踏踏踏踏月来。”成为盛传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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