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巧言令色,当惩之!(2/5)
似这种非正式场合,朝臣们都是坐着议事的。
“今日召集诸卿,为的便是治理太湖一事,范仲淹的札子,你们都看过了。”
眼看朝臣落座,刘娥正式开启了今日的议题。
“关于他上奏的浚河一事,诸卿以为如何?”
其实,刘娥今日先声夺人并不是为了什么话语权,她只是单纯想给官家留下一部分回旋的余地。
骂名什么的,她来担。
而这,也是她之前不赞同范仲淹修河的原因之一。
她现在可是先帝临终前指定的监国人选。
因此,不论是在当代,亦或是后世的史书中,在她主政的这段时间,政策的好坏,美名与骂名,必然都是系于她身。
“臣以为不可!”
谁也没有料到,第一位发声的官员竟然是参知政事王曾。
“浚河乃大役,而,苏湖地区刚刚受灾不久,根本无力承担如此之力!”
“令,范仲淹不过地方监当官,无权置喙浚河等国朝要政,此乃越职言事!”
“依祖宗故事,当惩之!”
浚河,当然是好事,这一点,王曾也是认同的。
但何时修?
如何修?
这些都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如此要政,岂能因为一介选人的上奏,朝廷便言而行之?
荒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