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2)
这衣服买回来一直没穿,想着难得出来玩,得帅一点。
是这样的,虽然我觉得我们公司帅哥美女实在多,但难保有偏偏好我这口的,我把自己搞得帅气点儿,引人注意一点,也好让我未来的另一半早一点发现我。
没错,我的狼子野心已经开始暴露了。
相信当代年轻人都有这么一种感觉,单身的人好像非常多,男男女女男女的,怎么就都凑不成一对儿呢?
别人为什么,我不清楚,但据我自己的分析,对于我来说,还是生活圈子太小了,之前的公司小,加一起也没多少人,大家凑到一块儿每天因为项目吵架,早就相看两厌,就算都单身,也不想跟对方谈恋爱。
但大公司就不一样了。
大公司部门多,甚至很多部门彼此之间都没什么密切的合作关系,这样一来,接触到的人就多了,更重要的是工作上就不会有矛盾,岂不美哉。
所以,后来但凡我亲戚家的孩子问我毕业之后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工作,我一概回答:“能进大公司就进大公司,至少脱单的可能性比小公司要大。”
尤其吧,我这人还有难言之隐。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陆河已经帮我把衣服的标签摘掉了,他的手指不小心轻轻擦过我后颈,冰冰凉凉的,像什么呢?大概像泰坦尼克沉没那天水面上的冰。
我嘀咕了一句:“陆河,你手真凉。”
说完我就差点儿闪了舌头。
“什么?”
得亏他没听清。
我说:“我说谢谢。”
我转过去,伸手想去拿标签扔掉,但被他放到了鞋架上。
陆河催着我说:“快走吧,咱们可不能最后到。”
他一催,我就着急,觉得自己犯蠢耽误了时间,就想着等晚上回来的时候再把放在鞋架上的标签丢到垃圾桶好了。
不过,晚上回来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直到后来的某天我无意间在陆河的一本书里发现了这个被他用来当书签的标签。
其实,我这人记性不算好,所有的记忆里都用在了工作上,日常生活里经常中午吃了什么吃完十分钟之后就忘了,但这个标签我记得清楚,哪怕我再看见它的时候已经过了半年。
因为这衣服是我斥巨资买的。
还因为这标签是陆河亲手给我摘掉的。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当天团建,我跟陆河到得还挺早,而且刚到那里就引起了同事们的注意——不是我,是陆河。
大家都极少见到陆河穿得这么休闲,一个女同事开玩笑说:“陆总,缺女朋友吗?别紧张,不是我,是我妹妹,要不你来给我当妹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