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熙宁七年的落幕!(3/4)
事情果然和历史上没有太多的变化,在十来天后,赵顼终于答应将欧阳辩了,不过并非单独召见,而是聚集了政事堂、枢密院、两制官一起商量该怎么定案。
全场赵顼不和欧阳辩眼神交流,欧阳辩的建议也只是被采纳部分。
欧阳辩认为“世居当行法,其妻及男女宜宽贷,除属籍可也。今此一事,既重责监司,厚购告者,恐开后人诬告干赏,官司避罪,将有横被祸者。愿陛下自此深加省察。方今风俗,不惮枉杀人命,陷人家族以自营者甚众。”
实际上的处置是:
“赐右羽林军大将军、秀州团练使世居死,翰林祗候刘育陵迟处死,试将作监主簿张靖腰斩。”
“司天监学生秦彪、百姓李士宁杖脊,并湖南编管;
大理评事王巩追两官勒停,知瀛州、祠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刘瑾落职,知明州,前翰林侍读学士、礼部侍郎滕甫落职,候服阕与知州。”
宋太祖四世孙赵世居被赐死,刘育凌迟,张靖腰斩。
这是宋代少有的严惩。
北宋对大臣、对宗室历来都是温情脉脉的,这次看到却是极度冷酷的一面。
此外,他们亲人都遭到牵连。
“世居子孙贷死、除名、落属籍,隶开封府官舍监鏁,给衣食;
妻女、子妇、孙女,并度为禁寺尼;
兄弟并追两官勒停,伯叔兄弟之子,追一官,停参。
刘育妻子分配广南,为军员奴婢。张靖父母妻,决杖,广南编管。”
嘉王赵頵原本多次“议论时政”,因为涉及此案,结案后他“尔后惟求医书,与其僚讲汤液方论而已”,彻底远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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