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页(1/2)
秀色可餐,是不是就说的这种情况呀?
可是没一会清作的脸色就肉眼可见的泛起一薄红,樱粉色的薄唇红得滴血一样。
清作面上依旧不见波澜,手却下意识在摸索桌子上茶盏,有些不稳的灌了一口,微蹙的眉心才稍微舒展开。
花辞赶忙拿着茶壶又给他添了一杯,有些不确定道:“你,是不是不能食辣?”
白伶也不是很能食辣,加上他唱戏又要保养嗓子,睡前都要喝冰糖梨水,清晨还好灌一大碗薄荷茶,哪里会吃辣的自毁前程。
可是见清作这样,只吃一口就辣的脸色骤变,俨然是比白伶还食不了辣。
花辞看清作伸过筷子,还要再夹碗里的菜,赶忙抢过来推得远远的,有些不开心的看着他:“明明不能吃为何还要勉强?就算你是想迁就我,我也不会高兴的。”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起身就要离开。
以前花辞很少发脾气,就算发也是一个人呆坐着闷声不语,比起对别人生气,倒更像是跟自己较劲。不过现在可大不同了,他有了脚,这就表示他不但可以不同你说话,还可以躲得远远的,让你一天都找不见他。
之前他跟雪一闹别扭时,便藏在清作练功的暗室一整天,本来想趁机跟恩人学几招仙法,哪成想站着进去躺着出来,听雪一说他被抱出来时,趴在清作怀里睡得都冒鼻涕泡了。
清作都能预想到花辞跟他生气会躲在哪,估计会跟雪一躲在书房讲一天的话本,还会将房门光明正大的反锁上,鸠占鹊巢,把他这个主人拒之门外。
想到这清作额角跳了跳,赶紧拉了花辞一把,“没有勉强,我是喜欢,但不能吃多。”
“不能吃还喜欢?”花辞将信将疑的看着他,好像恩人也没必要为了这种小事说谎,不过好奇怪啊,不拿吃为什么还喜欢呢。
住在乞灵山的时候,他有个邻居是只橘色的九尾猫妖,平时不见人影,总是窝在家里睡觉,许是贪食贪睡的缘故,肥得很,一只爪子比树上结的苹果还大。
而且偏爱吃河豚,有三条尾巴都是因吃河豚没的,却依旧不长记性,见一次吃一次。每次花辞劝他珍惜性命,猫妖就故作高深的摇头,说他不懂。
那时花辞确实不懂,现在却稍稍明白了一点。也许有些人的喜欢就像猫妖跟清作这样,明知道会难受却还是甘之如饴,宛如飞蛾扑火,性命燃烧殆尽也在所不惜。
或许像话本里说的,这是真爱吧。
不知为何,想到这花辞心口一阵钝痛,好似针扎。
他闷闷的扯掉清作的手,笑一下:“厨房还剩些菜没放进去,你喜欢辣也不要多吃,喉咙会痛,我给你煮清汤的吧。”
他搬来一盆洗好的菜重新下到另一半锅里,等沸水把肉干煮得翻滚起来,花辞把菜舀到自己的碗里递给清作,又把他方才用过的碗筷推到自己面前,吃起里面的剩菜来。
清作望了他半晌才收回目光,拿起筷子,默不作声的吃了几口,拿起茶盏时突然又看向花辞,这才发现小花妖竟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两处视线相撞,把花辞吓得一愣,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到地上。
花辞埋头嚼着香辣劲道的肉干,却有些食不知味,他又从清汤锅里捞上几只青明虾,剥了壳送到清作碗里,“你说喜欢,那就是以前吃过火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