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2)
阿尔实在哭笑不得。
好在这次也确实算本分的正事。
米尔森先生虽然有着资本家的劣根性,但并不是特别吝啬的人,假如付出少少的钱就能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麻烦,那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爱丽丝小姐成功说服了米尔森先生,雇佣了这么一位年幼的员工。
当然,对外是不能提雇佣的,只说这是爱丽丝小姐亲戚家的孩子,一时忙不过来,叫过来跑腿帮忙的。
“一周十块钱。”爱丽丝小姐说。
然后,她又补充了一句:“做得好有奖金。”
阿尔高高兴兴地答应了。
并且,在被录用的当天,他就跟着一起忙碌起来。
起初,爱丽丝担心这孩子什么都不会,还得慢慢教导。
但很快,她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了。
阿尔总能把所有交到自己手里的事情做得又快又好。
最最重要的是,他细心、勤快,还懂得思考。
这时候受限于教育普及度不够,资讯上也不怎么发达,很多人做事都只是“别人说一就只做一”。
比如,有一次,爱丽丝要阿尔去寄一封信。
一开始没注意,等寄的时候才发现,地址那里写得有些模糊了。
若是换做别的人,肯定是不寄了,还要跑过来,大惊小怪地嚷一声“爱丽丝小姐,不行啊,地址写得不清楚,没办法寄走,这可怎么办”。
然后,本来就已经忙碌得四脚朝天的爱丽丝就不得不放下手边正干着的工作,没好气地拿过通讯录,重新翻出地址,写好,再让对方寄走。
但阿尔的做法是,自己去找地址,写好,寄走。
是不是听起来很简单?
仅仅是省了爱丽丝那边一个步骤?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活儿,很多人却死活想不到。
绝大多数人都更习惯将解决问题的事推给别人,遇到一点儿小困难,就要把明明做到一半的事停下来,等着别人来处理。
所以,当阿尔一表现出“我可以完成你交给我的每件事,不会让你操任何心”的棒棒哒特质……
爱丽丝小姐几乎快要爱死这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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