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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山谷的路走上几个时辰,便会来到附近的街市上。她原本想寻些吃的,但没走几步,就在墙上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
然而,通缉令上那张大胖脸吓到了她,只见下面还写着一行字——“此为在逃重犯,凡提供线索者,赏银百两。”
后面又标着:“身高五尺。”
身高五尺?简直是无耻,这是污蔑,她哪有这么矮?她的脸也没有画像上这么肥。
趁人不注意,她一把扯下那画像,撕成了碎片。不消说,这肯定是慕离叫人派发的,他不仅羞辱她,还打算将她赶尽杀绝。
这笔账她记住了,下次再见到慕离,一定咬死他。
她沮丧不已,遂继续沿着街道逛了一圈,如今她的模样狼狈不堪,发髻头饰也跟那画像上大不相同,倒也没被人认出。
但她饿,她想吃肉,想到眼泪口水一块流。路边摆着无数的食物摊位,她闻着那阵阵香气,默默在心里垂着泪。
以前当公主的时候,想吃什么有什么,现在呢,连吃个炒鸡蛋都是奢侈。
就当她在那儿转悠的时候,一个包子铺的小贩发现了她,突然朝她招招手:“哎,这位姑娘,且留步!”
珑曦以为自己被人认出来了,心里一惊,转身就要逃跑。但那小贩夹起一个包子,朝她比划了一下。
“姑娘,来尝尝我的包子吧。”
听闻此话,她松了一口气,但看着笼屉里热腾腾的食物,只能干咽口水,“我没有钱。”
“不要紧,你拿着。”摊贩将一个纸袋递给她,“尝尝看。”
“给我吃的?”她将信将疑的接过油纸,咬了一口,满口的肉香,她眼泪差点掉下来。
这……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啊,这几日天天吃慕少骆做的饭,吃的她都想自尽了。
“这个要多少钱?”
“这个不收钱,这是那位姓慕的公子请您的。”
不消说,慕少骆八成是发现她跑了,所以在暗中监视他。
得,不吃白不吃。她向小贩道了谢,一面吃着,一面继续往前走。但在吃完一个后,她突然打了个嗝。
等等,这气味不对,里面好像有花椒。
她仔细闻了闻,果然花椒的味道,哦豁,完蛋了,她吃了花椒之后,一定会打嗝。
正想着的功夫,她已经连打了六七个嗝,遂不得不捂住嘴,在街上乱窜,路人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看她,无一人敢上前询问。
她得弄点水喝。
最终,她在街角处找到一口井,刚想要低头去喝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白色的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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