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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章 雷霆(下)(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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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也大可类比地想一下,谁家愿意搁自家大门口杀人呢,那以后进出门不得提心吊胆的?就是杀鸡鸭什么的,都得往墙根底下凑不是。而古人,尤其是帝王一类人物,这方面的忌讳可比寻常人要讲究得多了,自然更不可能在自家门口杀人玩了。

而事实上,在午门跟前明朝时也确实是行刑的场所,不过却不是杀头,而是廷杖。

这廷杖乃是大明皇帝对手下犯了罪的大臣施展的特殊刑责,往简单了说,就是打屁-股。不过和一般衙门里杖责人犯的手段不同的是,受廷杖之刑的官员得被脱去衣裳,露出背臀,这就有侮辱官员的意思在里头了。

而使廷杖真正为大明官员谈虎色变的,还在于它是可以打死人的。十多斤的大杖狠狠抽打在不着寸缕的人身上,其杀伤力自然不小,不过这最多也就将人打伤罢了。但随着某些体察圣心的人琢磨之后,这便成了可轻可重,可夺人性命的酷刑。

那些施刑的大汉将军,一个个都是苦练了一手行刑本事的,他们能够做到在石头上铺一张纸,几杖下去石头碎裂而纸张不破。也能做到在牛皮等物下放一豆腐,几杖下去牛皮碎裂而豆腐不损。其手下功夫之高妙足可见一斑。

而他们这些行刑者都是听从掌刑的宦官号令行事的,一般来说,宦官会以极简单的用语来暗示那些人用刑轻重——说打,那就是随便应付,看着挺惨却不伤筋骨;说着实打,就是不留情面,至少能把人打个半死,看着多少力,下去也是多少;而说用心打,就是要取人性命了。这时候,就算看着是轻描淡写的匆匆几杖,都能在瞬间毙人性命。

朝中官员对此中掌故自然也是深知的,所以当事情已阻止不了时,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这两人的生死。见人被押来,所有人都紧张地盯着掌刑的张鲸,看他到底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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