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血色情罪 > 第三章、惊蛰日后 第二节、追根究底

第三章、惊蛰日后 第二节、追根究底(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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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找到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打过去,“小崔,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聊聊吗?”

电话那头崔可染回道,“芳阿姨,找我有事吗?我在医院陪我老板呢”

“你个鬼伢子,你一直在骗我”,芳草气愤愤地对着电话里说。

“我能有什么事骗您,我敢吗?”,可染还想装委屈。

但芳草一句重话直接就追了过来:“好,小崔,你可以不告诉我,但阿姨告诉你,我也是个较真的人哦”

芳草的一句话一下子就让崔可染缴械投降了。

在卡卡咖啡馆,崔可染向芳草说起自己的故事:我是一个孤儿,大约五岁的时候,我也记不清,是我长大后回福利院,福利院阿姨告诉我的。总之,我还很小的时候被人从滨江枫叶福利院拐到了深圳宝安,这户人家对我并不好,经常打我或者饿我饭,有一天我就从收买我的人家偷跑了出来。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我就四处流浪。有一天,我实在是饿急了,又正巧流浪到了一家福利院的门口。我知道进了福利院就会有吃的。所以我就在门口等着,等着福利院阿姨们来开门。太阳刚升起来的时候,福利院门口来了扛了一包东西的大人,我也不知道他有多大年纪,反正是一个大人,我就朝他喊:叔叔,我饿。他就把肩上的包袱放下来,敲开了福利院的大门,对里面的阿姨说了什么,从福利院里就出来了一个阿姨把我抱进去了。给我端来了稀饭和包子。我就这样暂时在福利院住了下来。后来,那个大人经常来看我,给我送来吃的、穿的,对我可好、可亲了。那个年纪,我已开始记事了。不知不觉中,我就对他依依不舍,后来我就改口叫他“爸”,后来六岁的时候,他把我接出了福利院,送我去上学,后来我就住到了他的家。从此我就成了他家庭真正的一员,从法律意义上讲我连他的“养子”都不能算,因为他太年轻,不具备收养我的条件,至今我也没有与他办理收养手续。但从情感上讲,我与他情同父子。他送我读书,直到大学毕业。毕业后,他让我负责集团公司的慈善事业,我就受公司委派寻找我们认为合适的慈善对象。我们老板这些年已捐助了很多钱。对您那点资助,根本不值一提。所以,您也不要有太多疑问,我们是一家遵纪守法的正规公司,我们捐出来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我们做慈善是纯粹地在做慈善,下一步我们正在筹划成立慈善基金会。好了。芳阿姨,我要走了。我的养父还在医院等着我呢。

芳草一手拖住了崔可染的手,“孩子,你告诉我,你养父得了什么病?我要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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