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大写的牛逼(2/3)
在好莱坞电影工业中,剧本生产大多是流水线式的。
比如《再战巅峰》这个故事,先由一个人写完,再交给另一个人修改、增补,另有1-2位编剧负责统筹全局。
每人独立工作,有的可能加几个笑话,有的可能全部推倒重写。
多轮删改下来,可能到影片上映时已经找不到自己写的东西了。至于有资格署名的,往往是剧本的统筹者,以及最后定稿的某位大牌编剧。
实际拍摄中,除了那些大咖演员和大咖导演,或者有各种狗屁倒灶的利益及赞助商牵扯,剧本这东西就跟国内差不多,都是可以修改的!
只是人家的立法保护比较完善,还有地方能说理。
但是,没有权力修改的,就真的没有权利!
当初老谋子拍《长城》,只能按照别人规划好的剧本走向和成品效果去拍,自己成了流水线上的一个钉子…
改一个词,都得提前给制片人商量…
现在换了沈明,他就可以擅作主张的改掉一句台词,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一天的拍摄接近结束。
还有点零碎戏份,沈明没等,跟监制打了声招呼,便要闪人。
王彦林早就等着他了…
然后看到几个姑娘围着沈明想要合影、签名啥的…
还有一个长得特迷人的指着自己的锁骨‘潜在这里’…
沈明笑着摆了摆手,很有规矩的亚子。
好不容易忙活完,才走出片场:“彦林!”
“…你怎么这么慢?不是说八小时嘛?”
“哪有那么准时,这是拍电影,又不是正常上班。”
边走边聊,两人到了停车场,沈明熟练地发动汽车:“走吧,吃点东西去。”
“你在美国居然有车?”
“…只是个代步工具,有什么好惊讶的?”
“那你是美国人?”
“扯犊子,我拿了工作绿卡而已,我可没心思对着美国国旗宣誓…太恶心了!”
‘…我将真诚的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
滚蛋吧,老子这辈子都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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