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乱七八糟的牢骚(2/5)
说到底,是只把自己当一回事,而没把那些伤亡的百姓当一回事——因为立足之处,便是觉得自己比那些百姓高一等。
所以百姓可以作诱饵,可以去死,他们的财产可以毁灭;但那些超凡者却不能,因为他们自认为「更具价值」。
如果「以数百人的死亡」换取「他们自己毫发无伤」,是「划算」的,对他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他们的所作所为——或者只因为这是个任务或者任务的奖励;从没考虑过,剿灭怪物,到底为的是什么。.
不禁要反问,既然剿灭怪物让百姓付出的代价,比不剿灭怪物任凭怪物伤害付出的代价更大,那这个剿灭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就跟第二上海滩当初的一些事相仿佛——为了攫取人道贡献度,一些人勾结在一起,把人变作僵尸,来兑换人道贡献度一样。
本质都是不把人当人,而把自己当神仙。
这是根植于本性中的恶虐。
这样的现象,其实随处可见。
彻头彻尾的坏,摆在明面上还好说,直接灭了就是;那种打着「为你们好」的旗帜,行着「毁灭你们」的事,还表露出一副光辉璀璨的模样,便更是十分的恶心。
它不是不能做好;就像夜明所经历的,那些超凡者完全可以准备周全,让镇上的居民暂时离开,布置妥当,剿灭怪物未必是一件难事;而不必一定要让镇上的老百姓去作诱饵和炮灰。
他们是一开始,就把老百姓当作炮灰的。
所以根本没考虑过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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