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风果(1)(3/3)
三天后就是他的婚礼,而他已经幻想了无数次莲歆乘着花轿来到家门口,在欢天喜地的乐声中被他牵进属于他们的新生活的场面,甚至想好了他们要生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连孩子的名字他都想好了。
想他一个家无祖荫、身无长物,只晓得读书写文章的穷书生,也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能与莲歆这样好的姑娘共谐连理。
三年前,他在集市上摆摊替人写书信,风大,信纸吹得满天飞,他忙着去捡,又不小心打碎了砚台,墨汁把他新买的衣裳染得一片狼藉,路过的好事者纷纷窃笑,说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连几张纸都抓不住。正狼狈时,有人来帮忙,穿着朴素的清秀姑娘把拾起来的纸叠在一起,还细心地拂去上头沾染的尘土后递给他,笑吟吟道:“春风顽皮,公子今后万不能大意。”
蹲在地上的他,抬头见了她的脸,说什么春风顽皮,她的声音她的笑,就是此生见识过的最怡人的春风。
此后,莲歆但凡路过集市,十之八九会“无意”地经过他的小摊,从最初的互相点头问好到之后的闲聊三两句,两个年轻人的相处在平淡而舒适的气氛里慢慢默契起来。
起初,莲歆总以找他写信给远方的亲戚为由,在他的小摊前尽可能地多留些时日。可不久后他发现,莲歆并非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野女子,她不但识字,还念过不少书,他随口一句诗词,她都能接上下一句。莲歆的父亲是个账房先生,难得的是眼里并非只有银钱,虽非富贵之家,但对唯一的女儿也是视为掌上明珠,不但吃穿上不亏待,还教她读书识字,说女儿家光会针线还是不够的。
不过,当他拆穿了莲歆的“谎话”之后,姑娘只是含羞一笑,说了句自己的字不及他写得好看,便化解了尴尬。之后的日子,莲歆几乎成了他最贴心的帮手,生意好的时候,她帮他洗笔研墨,有时还要耐心地一遍遍安抚耳朵不好使、脾气又急的老头老太太们,也不知是她脾气太好还是天生讨人喜欢,自打她到他身边帮忙之后,来找许承怀的客人们渐渐多起来。
忙碌之余,他的视线总会情不自禁地追随她的每个举动,真是喜欢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无需多余的嘱托,只要一个眼神的交换,她立刻会意,事无巨细,统统打理妥当。说来她并无绝世之貌,小家碧玉、普普通通,但与她相识的时间越长,他越肯定只有身边这个女子能给他细水长流的幸福。
时光如白驹过隙,相识一年多之后,终到了谈婚论嫁的这一天。莲歆父亲素来开明,并不嫌弃许承怀无父无母无家业,倒是很欣赏他的才情与淡然良善的性子,觉得有这样一个女婿也很好,难得的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要紧。于是,婚期很快便定下来。
好在还有这间祖宅,虽有些老旧了,但细细打扫一番,再挂上红绸红灯笼贴上红彤彤的喜字之后,倒也有了让人期待的新气象。
三天之后,这里就有女主人了。
许承怀擦着杯子,嘴角情不自禁地扬起来。
“扑通!”
又一块石头砸进了荷塘里,动静把刚刚停在树枝上的鸟儿都吓跑了。
他从习惯性的甜蜜畅想中回过神来,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虫虫,你若是闲得慌,帮我去胡婶那儿看看,若被套绣好了便取回来。胡婶拍胸口说过今天能完成。”
坐在荷塘边扔石子的小姑娘回过头来,懒懒地说:“晚上再去吧。胡婶的手脚出了名的慢,现在去怕要白跑一趟。”
“那你过来,帮我一道整理整理柜子。”
“哦。”
小姑娘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慢悠悠地朝屋子这边走过来。
所有认识许承怀的人都知道,他还有一个小名叫虫虫的妹子,与他相依为命。
许承怀虽是一介穷书生,但并非那类只喜关在家中读书的呆子,身家虽不丰厚,但也以游走名山大川为人生乐事,多少怀着一颗闲云野鹤的心。经常在赚到些钱后便踏上旅程,盘缠用尽了,又随遇而安地在当地寻个差事,替人卖字画,教孩童读书认字,甚至在酒馆里跑堂,他都做过,只要赚够下一程的旅费,立刻踏上行程。
漂泊不定的日子过了好些年,终于,三年前他到底是回到了老家连水乡,安安分分地呆在了爹娘留下的祖宅里。不过,随他回来的,还有虫虫。他跟大家说虫虫是他亲妹子,当年生活困难,母亲在生下虫虫后便将她送给了远房的亲戚,此番他路过外乡,机缘巧合下与妹子相认,且亲戚一家的日子也十分艰难,他索性将虫虫带回老家,兄妹二人再不分离。
其实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但谁也没心思去在意一个穷书生家里少一个多一个妹子,毕竟世道越发乱起来,自顾尚且不暇,哪还管得了别人家的事。
许承怀确实是独生子,没有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