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蜉蝣(3)(2/4)
可是,他还是想再等等,万一呢,万一母亲或者兄长会回来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还是只有石头,没有亲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见的还是石头。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头野猪两只兔子来过,没有别的活物了。
嗯,他们不会回来了。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类聚居的地方来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与世隔绝,相反地,他们偶尔也以人的面目往红尘俗世里走,用人类的方式换回各种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选择离开深山,从此辗转人世,隐姓埋名。但,大多数狼人依然留在原处,因为他们说,在山里生活,要跟天斗,出了深山,就要跟人斗,他们不怕天灾,怕人祸。
以前,他都是随着兄长往人世来,拿野味或兽皮换米面,狼人也不是只吃肉,人类种出来的粮食也很香,可惜他们学不会,他们的食谱里只有生肉与烤肉,市集上随便一家小店里的菜谱对他而言都是个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样的食材,人类怎么就有那么多的花样。
兄长回答不了他的问题,而他也没有机会再向兄长提问。红尘滚滚,江河万里,从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一角从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饿得头昏眼花才做出了决定——不回山里了,他连还未成年的野猪都打不过,或许,混迹人群,做个普通人会有活路。
首先,要填饱肚子,要在人类的地方填饱肚子,就得有钱。
他鼓足勇气选了一间有个看起来很面善的老板的饭馆,说自己什么都能干。老板说,正好缺个杂役,你来。
他觉得这真是个太好的开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两餐饭,饭里的馒头太小,咸菜太咸,粥跟清水没两样,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在这里,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个叫小郎的杂役,他觉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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