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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只是游戏的一个任务设定。但方靖早就想吐槽了。“太腐败了。进城要五十只野兽。不知道都进了谁的肚子!”
夜辰哭笑不得。跟npc任务较真的样子怎么那么可爱!“我看了一下论坛上的地图怪物等级划分。杀那个区域的怪掉落的东西有点儿用?”
方靖竖起了大拇指。赚钱得意识真强,不亏是老板,就是不一样!“咱们现在面向的左前方。大概过了小河,那边有山狐和大脚兔。运气好还能碰到几条精英蛇。都是可以取下材料的。尤其是狐皮和大脚兔的皮,初期外观披风就靠这里两个了。不过制作披风需要的毛皮数量非常巨大。可能得刷很久。但是爱漂亮的基本都要披一个。你看那边。”
夜辰扭头,就看到从圣坦城的方向走出来一队人,其中有三个女性角色,都披着披风。不过只有一个是雪白的。一看就是boss狐王掉落的皮毛。这个东西掉率还是挺小的。方靖有些眼馋了。今天的话,这个披风小说能卖四五百呢。“白色得狐皮披风需要至少一只狐王的皮才能合成。咱们要是打到狐王,再能掉一张狐王的皮,就能把方才买水果得钱赚回来了!”
总裁觉得可行。于是抬头挺胸:“让你看看我这自幼练武的人怎么打怪!走!去刷狐王!”
第52章
狐狸和野兔分布在一个区域,而且数量差不多,这其实挺不科学。不过游戏里可以打的怪,尤其是前几章走过得城镇周遭,基本都是野兽和少量变异野兽。这些怪不吃不喝,也不会让玩家走在森林山地了踩一脚脏东西什么的,所以数量平衡这上面也无所谓科不科学。毕竟不可能跟真实世界设定一样。全息游戏整体必须不能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真实度。否则就会被关闭。
狐狸好刷,因为是十级怪,同等级得怪物和玩家,玩家有碾压的优势。只要不是用武器平砍,带个技能就能秒到。但十级之内可用的技能,最多就可以利用辅助技能将攻击分一为三,非常简陋的群攻,但刷狐狸和兔子还是很好用的。加上方靖在游戏里的欧皇buff,两个人用了一个小时,就收集了六百多个兔子皮和两百多狐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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