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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里,那群在陪周未玩一只刺猬,这是白天他俩在楼下晒太阳时捡到的。
当时很多小孩子叽叽喳喳围在一块儿看,但是没人敢捉走它,偶尔有胆大的男孩子去摸它背上的刺然后夸张地尖叫,于是不用上学的小一点的孩子就更不敢靠得太近。
大概动画片里刺猬的形象刻画太成功了,不是扎野果就是扎别的小动物,对学龄前小朋友来说,刺猬这种不符合幼儿园团结友爱价值观的物种显然不像小白兔那样讨喜,只是满足好奇心罢了。
这时,大尾巴狼周未刚好也被监护人拎出来晒太阳,挤在一群小孩儿中间看热闹。
小孩儿其实是很凶残的动物,爱恨简单且分明,他们不敢亲近刺猬便把对方当成假想敌,用零食和小石子丢刺猬,还拿小棍儿戳它。
周未转头看那群,故意大声说:“你的刺猬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那群懵逼脸。
周未眼睛快挤抽筋儿了,那个动手摸刺猬的男孩提着小棍儿戳穿周未:“你胡说,这个是流浪刺猬,根本不是你们的!”
“谁说不是?”周未理直气壮,“它认得主人你们信不信?我要是抱它,它肯定不会扎我!”
说着,周未就要伸出手去把刺猬捧起来,其实他头皮已经炸了,预想手感会非常酸爽,只寄希望于压强理论诚不欺我,只要不出血他就不喊疼。
那群抢近一步过来,超长反射弧终于理解了地主老婆的馊主意,赶在周未下手前将刺猬托进掌心:“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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