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 41 章(1/2)
("我在教廷养人鱼(穿书)");
卧室里有淡淡的消毒水的气味,
还有不可忽视的血腥味。
不过墨尔斯已经自动忽视了那点气味,他闻到独属于小圣子的香气。
他漫不经心地扫过整间卧室,随意分辨着:是薄荷?好像还有点茉莉花的甜香……屋子一角的斗柜上摆着一瓶香水,他拿起轻嗅,
却是玫瑰。
“唔———”
墨尔斯放下香水回头,
见床上的少年眉头紧蹙,
发出了十分痛苦吟哦。
他这才朝那张大床走去。
你知道这种感觉吗?在你面前有一盘无比诱人的美味,
你甚至不必品尝,只消闻上一口,就能猜到那滋味儿是怎么样的曼妙。
但你偏偏不去看、不去闻,
反而要在一旁兜着圈子,找点事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那等待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好啊。
此时的忍耐,
又是何等痛苦而甘甜……随便想想,都能令人浑身战栗,激动不已!因为你太清楚了,
无论现在多难熬,都会有一份奖励在等候你。
你甚至享受这种细细密密的煎熬,
享受这种渴望到浑身发烫,喉结止不住滚动的折磨。
墨尔斯每走一步,
都要控制自己的呼吸。
朱利的身体对他还很陌生,他担心自己粗重的呼吸会令少年察觉。毕竟他还想对小月亮做一些期盼已久的事情,怎么能让对方有反应的时间呢?
他走到床边轻轻坐下,仔细打量李希。
说起来,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希里安,
几次见面,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境里,对方都眉眼生动,
就算是站在一个地方不动弹,都能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思维的跳跃。
如此活泛的人,现在却面无血色地躺在他面前,眉目淡而无力,似乎连睫毛都没有劲头再掀开。
墨尔斯还挺想念希里安那双漂亮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丰富的情绪复杂多变,足以变幻一整个世界。
也许希里安自己不知道,当他嘴上碎碎念的时候,那双眼睛里却机警地打量着别人,就像一头小鹿,歪着头冲闯入的陌生人撒娇,四蹄却攒着地随时准备逃跑。
墨尔斯凝视着李希。
‘你知道吗?’
‘第一次见到你,你就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是青色的……黑色的,只有你,在黑暗里发着光。颜色,气味,都和别人不同。’
他悄无声息地俯身,直到到达两者鼻息会相触的边缘才停下。他用目光一寸寸地描绘李希的五官,越看越觉得喜欢。
‘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墨尔斯心想,他在这地方往复十几遭,为什么从没见过希里安?
可它有这么好心肠吗?
“呜……”李希发起烧,昏昏沉沉地呜咽。
墨尔斯看向他的脖颈,细白的颈子被汗水打湿,精致的喉结可怜巴巴地上下滚。他又往上看,曾亲吻过的柔软唇瓣已经干裂,无力地微张。
原来是渴了。
他从床旁的矮柜上端过水,用小银勺舀了点水递进对方的嘴里。
李希就像久旱逢甘露的植物一样,拼命叼着勺子不放,哪怕他浑身都动弹不了。墨尔斯喂了他半杯水才停下,顺手用拇指蹭过他嘴角的水迹。
“……墨尔斯?”
墨尔斯动作一顿。
他低下头,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又……做梦了吗?”李希闭着眼睛,睫毛颤动,似乎想要努力睁开眼。他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又软又虚弱。
墨尔斯的手久久停在半空,望着少年失去了言语。
半晌,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落下,落在李希的脸侧,轻柔地摸了摸对方发烫的脸蛋。
“怎么知道是我的?”他极轻极轻地开口。
怎么会呢?
李希脑子烧得昏沉,总觉得老鱼的嗓门听起来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他迷糊地朝左边歪了一下,努力蹭蹭那只略微冰凉的手掌。
感觉没错啊,是老鱼昂。
“我是不是做梦啦……”他喃喃道,这么轻微的动作也扯到了锁骨,瞬间痛到浑身发抖。
墨尔斯震了震,手掌感到一片濡湿。
“好痛,”李希带着哭腔,侧脸挨在他手心瑟瑟发抖,“我要死了……”
墨尔斯的心里涌起酸痛。
他俯身凑到李希面前,终于感受到对方火烫的呼吸。他不断地逡巡着这张痛苦的年轻脸庞,浅绿色的虹膜不断加深,变成了墨绿色。
“我有办法让你暂时忘记疼痛,”他下意识地用了人鱼之音,诱惑地说,“要不要试一试?”
李希的意识处在一大片岩浆里,既无法思考,也无法得到彻底的休憩,这时候别说暂时忘记疼痛,哪怕能让他的伤口少疼那么两三秒,他也什么都愿意去做!
他喘着气,努力蹭蹭那只安抚他的手,眼泪控制不住地往外淌。
墨尔斯慢慢逼近他,两人唇瓣即将碰触,他停住了。
美好的东西就在他的手心,他只要汲取。
但是墨尔斯突然意识到,李希碰触的是朱利的手——就算朱利是他的曾经,可他们已经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了。
强烈的嫉妒像毒药一样疯狂地由心底滋生,阴暗不见底也见不了光。
他为什么要让这家伙碰触希里安?
凭什么?
墨尔斯猛地站起来退后好几步,表情扭曲,眼神渐渐开始发疯。
凭什么?凭什么一个小小的朱利也能这样接近他,而自己却只能像恶灵一样附体?
他的手动了动,但是手心却空荡荡的。
这就是它的恶意吗?
看着他运筹帷幄,拿他毫无办法,可是眼前这个人一举击溃了他的自信。
墨尔斯瞪着床上的少年,几乎要感到恐惧了。
“老……老鱼?”
李希感到一会儿冷,一会儿热。刚才还安慰他的人好像走了,难道是他已经不在梦里了?不过,为什么做梦的时候也还是这么疼啊……
他攒了半天劲,终于勉强撑开黏重的眼皮,下一刻却被人温柔地盖住。
“别动,”墨尔斯遮住他的眼睛,感到手心微痒,就像有毛茸茸的小动物在钻来钻去,“我给你唱首歌,然后你就能好好睡一觉,好吗?”
李希茫然地眨眼,意识变得清晰不少,但伤口的剧痛如影随形,让他一下子忘了刚才闪过的奇怪念头。
红发青年将视线移向一旁,水杯的杯口残留一点水迹,剩下的半杯水在他眼底还在细微地震荡,就像是他此刻的心情。
他随口哼起一首歌,只有旋律没有歌词。
朱利只是普通的人类,墨尔斯使用这具身体,即使用了人鱼之音,效果也削减大半。
这是一首牧羊女之歌。
少女拥有满头丰润的金色卷发,和雪白细腻的脸蛋,她的眼睛就像那片倒映着蓝天的湖水,而嘴唇如同荒野中的野玫瑰。
在遇上旅人以前,她是那样天真又快活。
牧羊女无忧无虑地赶着云朵一样的羊群到草地上,轻轻摘下那朵殷红的野玫瑰戴在了自己的耳畔。她像灵巧的麂子,脚尖点地,就能优美地旋转。
旅人见她金发飞扬,灰色的裙角绽开,越是粗糙简陋,越是衬托出她的纯洁。
你猜这是真爱吗?
不过是一场晨起消弭的露水罢了。
她为何要在此时遇上旅人?
难道维持着不知世事的心灵不是最幸运的事吗?
你知她的花期短暂,还庆幸自己正撞上了青春少艾,对她来说,这一场相遇,却是花期当头遭遇的暴风雨,花蕾尚未开放至全盛,已然褪色凋零。
旅人过了几年再经过,认出那妇人竟是牧羊女,还要哀叹一声美好易逝。
叹然离去。
墨尔斯哼着歌,发现自己就像牧羊女一样,明明清楚前路就是死路,还是不甘心地想要尝试。这念头才刚刚升起,他就在屋子一角的落地镜里看见自己——不,是朱利。
一瞬间清醒。
这不是他。
李希听着歌声,恍惚觉得自己的意识正在脱离煎熬,渐渐飘了起来,就连疼痛也不那么明显了。但他反而努力想要抓住意识,因为他还有一句话想对墨尔斯说哎。
“老鱼……”
墨尔斯看向他:“快睡吧。”
不是啊。
李希闭着眼,声音低得仿佛风筝快要断掉的线,“你不要……不要任性……要治尾巴——”
他原本还想再放一句狠话,耍耍威风,但最终眼前暗了下去。
墨尔斯凝望着沉睡的人,再次低头,依然停留在对方的额头上方。不是他不想治,可是小月亮,那个药对他没有用。
作者有话要说:这么短?!惊到我了!
墨尔斯本来不打算做人,但是被李希打动了。
“朱利”就是李希上次幻觉里看到的烂掉的那一个墨尔斯。
实惨。
老鱼不是不想治好尾巴,但是他一直没找到任何方法。
药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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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如此多胶原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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