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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楠那位在经管系的同学约她出去吃饭,她便拉上了蒲湘南。明面上的理由是让蒲湘南跟经管系那位老乡认认亲,实际原因则是她跟那位同学之间有几分暧昧,但还没有说开,需要一只闪闪发亮的电灯泡。
下午的课结束,回到宿舍,谢文楠就开始挑衣服。百忙之中转头看到蒲湘南正在整理书架,不由问道,“小小,你该不会是打算就这么去吧?”
“怎么了?”蒲湘南有些不解。
谢文楠恨铁不成钢,“至少把这一身军训服换下来吧?第一次见面,给人留个好印象。”
蒲湘南只好去翻衣柜,换了一身衣服。
上衣是白?恤,除了胸口处一个logo之外没有任何装饰,下身是一条米黄色的高腰短裤,t恤扎进短裤里,用一根蓝色的棉布腰带扎住,露出纤细腰身,整个人似乎都被拉长了一大截。腰带在左边髋骨处扎出一枚蝴蝶结,看起来清爽利落。
脚上则是一双半高跟的凉鞋,她的脚本来就很小,只能穿35码的鞋,加了鞋跟之后,更显得小巧精致。
这几天大家都是灰扑扑的军训服,突然换了这么一身,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陆雁北在一边看着她把自己收拾得漂亮齐整,心情似乎都跟着明亮了许多。所以说她喜欢女孩子,不但又香又软,而且精致、好看,时时刻刻都能让自己保持在最佳的状态里。
谁不希望喜欢这样的小姑娘呢?
蒲湘南换完了衣服,就在一边等着,眼看谢文楠换了一身又一身,终于决定穿其中一条蓝色的连衣裙,还以为马上就能走,结果谢文楠又开始弄头发、化妆,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出发。
而这个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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