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3/3)
杜松洗完脸,去厨房凉拌了一碟黄瓜,做了两碗鸡蛋面。曹沛如工作太忙,早餐要么在外边吃要么吃点面包片喝杯牛奶了事,她已经很久没在家里吃过一顿像样的早饭了,哪怕只是一份简单的鸡蛋面。她看看杜松,觉着能有个这样的弟弟挺不赖,无形中增添了几分对杜松的好感。
杜松看着曹沛如吃的顺心,自个儿也顺了心。他记得很清楚,早在大二上学期刚发生911事件那会儿,戚小沐曾给他买了一个猪蹄,他啃猪蹄啃的很幸福,打那时起他就决心要跟着老娘学做饭以在将来做个能守护住能伺候好戚小沐的三好妇男,这些年下来,他早已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天知道他跟着老娘学做饭全是为了爱吃爱喝的戚小沐而学的,天知道他有多想为戚小沐做一顿饭,可惜他一直不曾有在戚小沐面前施展厨艺的机会。不过能为曹沛如这位蔡琴似的姐姐级人物做顿饭也很光荣。他攥了攥拳,表示他挺光荣。
依然是九点半,史诗也睁开了眼。
常娥一看她醒了,就使劲在她跟前挥舞手指头,邀功:“你看到我的手了没有?我都是为了伺候你才受的伤,你该怎么报答我?”
史诗把她的手指头拨拉到一边,干哑着嗓子说:“麻烦你帮我倒杯水,谢谢。”
常娥伺候她喝水,等她喝完,又挥着手指头上诉:“老娘的玉指是你咬的,你该怎么赔偿我?”
史诗再次把她的手指头拨拉到一边:“不好意思,我没记得我咬你,别想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多么好的一个词!常娥瞅瞅史诗半隐在被子里的茶壶盖,想到昨晚的那一通摸,小脸红了一个透彻。摸的时候脸不红这会儿倒红的像火,她这张脸皮真是够薄的。
史诗把被子往上拉拉,脸上也透出了几分微红,过会儿,她说:“把手伸过来。”
常娥把手伸过去,史诗轻抚一下伤口,小心的吹吹气,抬头一笑:“这就当赔偿吧。”
常娥心脏一跳,情不自禁的垂下头,亲了亲史诗的脸,“史诗,我昨天把你摸遍了,你肯定不知道。”
“我知道。”
“你知道?”
“嗯,知道。”史诗使劲摁一下常娥的鼻头:“你是什么样的缺德人,会干什么样的缺德事,我都知道。”
“你才缺德!”常娥捂着鼻子说:“你要知道一准反抗,你怎么不反抗?”
史诗没回答,她昨晚感觉到常娥在她身上胡作非为了,只是当时脑子晕的厉害,身子也没力气,不好反抗而已。可是,仅仅是不好反抗而已么?还是压根没想过反抗?如果对方是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还会这么由着她胡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