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听话要听音(求月票)(1/5)
庭审现场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聊。
毕竟看着两个人在那里不断地提交证据,然后对方各种否认,就会感觉心目中对于律师的映象一下子倒塌了。
当然,这很明显是因为炒作而进来看的。
而对于周毅的观众老爷来说,他们很多都看过之前的庭审直播,所以很清楚,庭审真的就是这么无聊。
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律师在上面慷慨激昂,声音大的好像能把房子震塌就有理由。
法院庭审,还是要讲证据。
很多参加过庭审的人其实对于举证质证环节是不太理解的。
比如在这一次的庭审中,周欣然首先拿出的两份证据并不是他们所熟知的周毅测试证据,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而是什么,第一份证据是藕片公司发布藕片手机的证据,证明藕片手机就是由藕片公司生产销售的手机。
第二份证据是周毅在藕片公司的线下店里买手机后拿到的一堆购物发票,第三份证据则是现场将没有拆封的一堆藕片手机进行拆封,并且分发给公司员工开始测试的视频。
这两份证据则是要证明,公司测试所用的手机,就是从藕片公司直接买来的,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直接进行测试。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周毅之前让公司员工进行测试的时候,曾经让他们拍摄过自己的手机测试结果,那个证据很明显是不能用的。
当初去做公证就被打了回来,因为没有前置的这些程序,你无法证明说这些手机里所谓不能删除的APP都是由手机厂商装进去的。
所以,拿到法庭上来的证据,只有那些新手机的测试结果。
好在……这些手机里都有慢应用。
在很多没有接触过诉讼的人看来这就是脱裤子放屁的事儿,我们的手机咋可能自己装那些不能卸载的玩意呢。
但这其实是必须的证据,因为你可能没有做,指不定经销商就会这么做。
注意,这里说的是经销商,而不是藕片公司自己经营的直营店。
所以对方自然对这些证据都是无异议的。
然后便是关键的证据,测试视频,测试手机内有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对证明力度有异议!”
为什么有异议,张律师直接开口道:“第一点,测试样本太少,只测试了单一型号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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