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想吓住猴月票)(5/5)
“你真的打算这么做?这样做不单单麻烦,可能你会陷入众矢之的……”
原因很简单,大家都能做的事,凭什么就你特殊。
咋了,你的视频是金子做的还是银子做的,就不能让我们传一下?
那视频做出来就是让人看的嘛。
周毅点点头道:“凡事就怕认真,现在网上摆事实讲道理都已经被人觉得是你自己事太多,较真都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了。”
“那既然如此,我就做一次吧,老祖宗都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既然法律规定了有知识产权这个东西,那就依法来吧!”
“还有那些我催促过好几次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平台。”
看着面前的周毅,方大状点点头,脸上好似露出了某种轻快的感觉,已经不再茂盛的头顶都好像有点发亮。
“既然如此,那我就准备吧,不过这事我一个人可做不来,需要很多的人进行证据的固定和搜集,另外,我建议你在做这件事之前,先通知一下!”
“那些不作为甚至放任的平台可以发个律师函,至于那些账号,你可以自己发个视频说明一下情况,你上次那话咋说来着?”
“勿谓言之不预也?”
“对就是这句话,必须告诉他们,这不是让他们看得,这是让网络看得!”
“舆论是把双刃剑,如果想利用舆论,你自己的基础必须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否则对方就会抓住你的裂缝,撕开一个口子,让你也感受到什么叫舆论。”
周毅点点头,方大状果然心思缜密,只是……为什么感觉他对于这样的事早有考虑了呢,这一步一步,可不像是今天临时想出来的……
当然,周某人并不知道,方大状这会儿已经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又划掉了一个案子类型。
方大状有一个梦想,将自己小本本上的案例全部过一遍。
第一个是周毅的扰民案,第二个是周毅的知情权案,第三个,就是这了。
他喜欢这种类型的案子,喜欢这种在别人看来“得不偿失”以及“至于吗”之类的案子,既然讲法律,那就没有什么至于不至于的事!
违法就是违法,说的再冠冕堂皇也是违法!
“那就开始吧!”
方大状回事务所准备合同,这次的合同会很复杂。
而周毅,则回到了家里,开始拍摄视频。
“想对盗我视频的各位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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