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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十一章,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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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摇摇头,“我不想走,况且我走不掉的。有没有我的春仙楼,是两幅样子,对于春仙楼而言,我是财源广进的福神,又怎肯放我离开?便是有人用千两金子赎我,春仙楼都未必放人。”

瑰流不再说些什么,安静喝粥。

他想到一些事情,有关眼前这个狐媚子。

春仙楼兴建四十余载,虽被冠以“天下第一楼”,可始终有些名不副实。原因在于十年一换的头牌女子,皆不能入选美人评的前十名,成为那真正倾城倾国的女子。直至有一天,春仙楼来了一名狐狸精女人,其狐媚姿容,甚至惊动了正在操刀美人评的皇后娘娘。此事传经天下,无数声音议论纷纷,都在讨论那女子究竟是何等容貌,竟能让皇后娘娘都由衷感叹一句,“不输瑰清。”

此后二年,美人评发行,昭告天下。榜首之位的下方,赫然出现“祸国殃民”四个簪花楷字。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评价,引得朝野震动。更有人将它视为一句谶语,居心不良,鼓吹作势。即便这些人大多都已被斩首,可天下至今仍有传言,说这位狐狸精女子和瘟神太子一样,都是给王朝带来灾厄的祸首。

但不管怎么说,美人评一经发行,春仙楼名声大噪。而且据娘亲所讲,狐媚子入楼之日便直上五楼,所以哪怕身处风月道场,却未侍奉过任何客人,算不得风尘女子。

这些都有关她,都是娘亲讲的。但还有一件事,娘亲未讲,他却知道。

五年前,狐媚子有过一次出逃。

结果她被抓了回来,五花大绑吊了两天两夜,滴水未进,又被塞到阴冷狭小的深井里,在刺骨严寒的井水里泡了整整三天,饱受水牢之苦。

等到被解救时,她整个人已经奄奄一息,全身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或许是她想自尽,所以右手腕有一处割伤,却并不严重。又或许是井壁光滑,没有锐利棱角,所以想要割腕自尽,并不容易。

最后的结果,是娘亲杀了那名楼主,杀了所有的主谋和同谋,一夜之间杀了二十多个人,双手沾满鲜血。那双夹菜的纤纤玉手,哪怕第二天吃早膳的时候,都散发着淡淡血腥气。

自那件事以后,春仙楼改天换日,不再有女子受欺受辱。而且有了朝廷作为靠山,有了娘亲提匾并亲手调配熏香。

而且有一个隐晦秘密,如今春仙楼的楼主,便是娘亲。

记得娘亲曾说过,命苦女子最不易。

所以娘选择做楼主,不仅是为了庇护狐媚子,更是为了这些女子不再受苦受难。

瑰流想着往事,怔怔出神。

女子忽然眨了眨桃花眸子,红唇轻启,似是在酝酿措辞,最后略微小心翼翼道:“你的伤势,好重。”

瑰流回过神,微微一笑,“不必旁敲侧击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女子当即撇撇红唇,不满嘀咕道:“是谁说要坦诚相待的,果然男人都是骗人的小狗。”

瑰流只装作不曾听见,站起身,踱步走到窗外,远眺滔滔夭江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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