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1/4)
可詹姆斯全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怎么说呢?其实,他有时候觉得兰斯这样挺累的,真那么气了,还不如直接过去把人打一顿,何必呢?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比起兰斯一贯装模做样的对外表现……
他发现,自己似乎更喜欢这家伙展露那些内心深处的小恶毒,因为看起来更真实,尤其是当这一面只会在自己面前展露时,那实在是非常令人愉快的感觉。
这就好像他们已经亲密到不分彼此,合二为一了一样。
除了吉他外,兰斯大概差不多已经和詹姆斯分享了自己全部的一切。
对他来说,这绝对是很难得的坦诚了。
他们的那种突飞猛进的亲密关系,根本没办法遮掩,直接就被反应在了舞台表演中。
兰斯外在始终相对冷淡一点儿。
摩羯座的那种闷骚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哪怕心里真的蠢蠢欲动地想做什么,可每回也都会压抑在心里,只拿那双蓝眼睛去安静地注视詹姆斯。
然后,詹姆斯总会及时地体会到,并立刻给予回应,主动热情地跑过去,搂他的肩膀,亲他的脸,把话筒拿过去,让他陪着自己一起唱歌。
“你能不能别一天到晚黏糊糊的,好好唱歌?”兰斯装作不高兴的样子说。
“可我想让你陪我一起唱啊。”詹姆斯回答。
“专辑封面绝对是搞错了。”这时候,兰斯在习惯了那个雷人封面后,开始主动拿那玩意儿开玩笑了:“他们应该给你画个狗耳朵,猫才没你这么粘人。”
“得了吧,我都不喜欢。我讨厌狗,我被狗追着咬过。”詹姆斯嘟囔着说。
“肯定是你惹它了,狗才不会随便咬人。”爱狗人士发表着根本没依据的话。
然而,不管乐评怎么说。
这一年里,那张专辑始终都卖得很好。
只是乐队四人对外的风评依旧呈现着两极化的趋势。爱他们的歌迷非常爱,烦他们的人也照样天天流氓、混混地骂着。
之后,差不多又快到十二月……
巡演的路线在绕来绕去后,居然重回了他们的家乡利物浦。
行星乐队四个成员已经很久没回家了。
在那时候,大家还都习惯写信。
所以,西奥和兰斯经常是一封接一封的信往家寄;鲍德温偶尔也会写信,但他当年好像是离家出走,和家人关系不太好,信就写得比较少。
而詹姆斯由于阅读障碍症的缘故,相对较少动笔。不过,他每换一所城市,都会给家里的老爹、以及由于‘不想跟着他巡演,对音乐也没兴趣,早早回利物浦’的大哥林德寄明信片。
他喜欢在明信片背后,用小学生字迹写一些什么‘我今天在XX唱歌,我唱得他妈的屌爆了,你们听不到可真遗憾’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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