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4)
但很快,鲍德温就给出了提示。
他叹着气问:“傻小子,你听过有人边上学边搞乐队,还两不耽误的吗?”
电光火石间,詹姆斯终于恍然大悟,理解了鲍德温的意思。
兰斯这混蛋既然那么重视学业,还他妈组什么乐队?
纯玩玩吗?
老实说,假如站在局外人立场,他这个操作其实挺聪明又带着点儿小狡猾的。
爱好和学业兼顾,既过了玩瘾,学业也没耽误。
可问题是……
他让乐队里的其他成员怎么办?
詹姆斯自己就不用说了,曾经创下过全部科目都不及格的记录,别说在考卷上写答案了,实际上,他连考卷上的问题都看不懂。说起来,他妈的d和b,q和p到底有什么区别?所以,根本没办法继续读书。事实上,学校肯给毕业证,证明他确实在英国教育体系中混过,已经是很宽容的一件事了;
西奥也差不多类似的情况。
只不过,他不像詹姆斯那样学不会,而是纯属厌学,他曾说过‘学习让我呕吐’这样类似的话,如果不玩音乐,他没准会选择在街头当混混;
最后是鲍德温。
他更纯粹一点儿,是那种过分的理想主义者。据他自己闲聊时提起,是从十五岁就不顾父母阻拦,为音乐离家出走,四处混乐队,寻求实现梦想的机会。
所以,大家虽然没明说,可实际上都是拿乐队当事业来发展的。
他们不是玩玩,而是正儿八经地拼搏,不成功就结伴一起去搬砖。
除了音乐……
他们一无所有,毫无退路,只能向前。
其实,詹姆斯和西奥在情感上可能还好一点儿。
前者一开始没这方面概念,只是莫名其妙地踏上了唱歌的路;后者是闲着没事干,被鲍德温拉进来的。
只有鲍德温……
他是实打实地在追梦,还曾接近过梦想的边缘,只是当时坑爹主唱吸毒猝死,让他直接从天堂掉到了地狱。接下来,他专门高标准严要求地挑了快半年乐队,却眼瞎地被兰斯忽悠到一个‘无钱、无人手、无经验’的三无新人乐队,辛辛苦苦地经历长时间努力,好不容易欣喜地看到点儿一个优秀乐队渐渐成型的希望了。
那个把大家都拉进来,组建了整支乐队的家伙说要回家补作业了?
多么操蛋的事啊!
“我今年都他妈二十五了,十年,十年了啊!!我还能拼几个十年?”
鲍德温坐在地上哭了起来,眼泪流到了那把大胡子上,样子狼狈又有点儿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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