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2/4)
真的越来越坏。简闻鸣抿着唇想。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四个人在顶楼餐厅汇合。
周挺将整个餐厅都包了下来,一进去,就见餐厅老板带了主厨等人立在门口迎接他们。
看到简闻溪和简闻鸣两个并肩走来,众人全都惊在了原地。
其实不止他们,就是周挺他们,也没有习惯他们兄弟俩一起现身的样子。简闻溪和简闻鸣一起出现的时候,很难不让人震撼。
周挺想,如果有一天他们兄弟俩一起出现在镁光灯下,双美并立的画面,不知道会震撼多少人。
第105章
奚正这次也换了身衣服,他来的时候穿的是商务范正装,这次换了个灰色的大衣,里头穿了件高领黑毛衣,头发也放下来了,整个人看着都清秀了很多,也显得年轻多了。
反倒是周挺,正好反过来,头发梳上去了,看着成熟了不少。
简闻溪还是一贯的奢牌简装风格,穿的最休闲的是简闻鸣,他穿了个黑色羽绒服,落座以后,将羽绒服一脱,就露出了他里头的粉红色毛衣。
也就只有他这样白皙的肤色和精致的相貌,才能把粉色毛衣穿的这么好看。
他这么穿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奚正和周挺都在,他觉得他跟他哥穿的太像,会有一种非常诡异的尴尬。
所以他穿了他行李箱里唯一的亮色。
奚正说很好看。
这不是废话么。
“我穿什么不好看。我这脸蛋,我这身材。”他说。
要论气质,他能学他哥八分像,但这种像占了容貌酷似的便宜,事实上在气质上他差他哥很多,但他也不是毫无优点……这个优点,他还是通过他和奚正之间的纠葛才发现的……那就是他鲜活,生动。
因为奚正不喜欢他哥,喜欢他,就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点不同。
简闻鸣一直都有自己不如他哥的心理,倒谈不上自卑,毕竟他光是长相身材都甩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了,他如果再自卑,普通人还怎么活。但是从小到大,他基本上都是在他哥的光环下长大的,就是他爸妈,对他哥要求颇多,对他却几乎没什么要求,任由他野蛮生长。他哥哥除了没他会玩,别的都比他强,成绩比他好,才艺比他多,亲戚朋友也是夸他哥的多。
他就是个纨绔子弟,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他更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地过一辈子,他能开着车跟队跑几个月的耐力赛,也能跑到沙漠冰川里去探险,觉得日子这样精彩,一辈子才算不虚此行。
奚正说,恋爱结婚,一个人有趣不有趣,比优秀不优秀更重要。
他其实是有点认同的,就好像普通人找对象,对方的车子,房子和事业肯定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但两个富二代谈婚论嫁,考虑更多的则是性格上合不合得来,金钱事业都是点缀了。
奚正对他的喜欢,让他愈发有自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