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无敌的音乐细胞(2/4)
——若码字是逆天而行的事,那我们都要做逆天改命的人。
长夜漫漫,总想写点东西,很安静,适合回忆,很多都想回忆。
而我最想回忆,也时常能够回忆起来的时光,大抵要从四五年前开始。
四五年前,我高一,初次接触网络,那个时候我刚离开初中,从沉迷飞车的网瘾少女里走出来,我本想好好学习,却遇上了网络,(哈哈哈……)
我没有现在的圈子,我不知道都有哪些人在写,我只是看,文字却还停留在郭敬明那种矫情的风格里,直到高一的下学期,班里的一名男生开始写网络。
那段时间他坐在我坐桌,我们都在稿纸上写,课上写,自习写,写完在周末的时候发到网上,因为不熟悉网站,就发到了起点,他玄幻,我古言,后来他签约了,我没有。
那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编辑,林木箴言,带给我启发的是创世的一本《校花的贴身神医》,一写二十多万,被封过一次,一周后放出来,我就被编辑踢出群,她告诉我,没签约之前别进群了。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写是为了签约,签约是为了拿稿费,而不只是有点击有收藏就可以。
被踢出群的那个下午,我趴在键盘上哭得不能自已,我狂妄地看着电脑屏幕说,林木,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后悔。
在高二的时候,我知道原来qq里的阅读就是创世中文网,我就到了创世,继续开始扑街生涯。
在高二高三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尝试过古言,灵异,都市等不少类型,每次都在稿纸上写了,周末发到网上,连续十多个开篇,没有一个收到过签约的站短,可我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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