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7(2/4)
在夜店,只要消费得够多,那就没有不被满足的要求。
很快地,桌上就摆满了盛骄要的东西。
原本在玩游戏的女伴们也探头过来:“这是什么啊!”
“调点好喝的,”盛骄问:“你们刚才玩骰子谁赢了?”
没人接话。
片刻,常晓依才指出角落里怯生生的武胜男:“是小胜啦,她胆子小。”
被指到的女孩有点忐忑地看向盛骄。
从名字来看,武胜男就是被家里寄予厚望的存在,只是她性格较柔弱,今次提出来想一起到夜店长见识,已经是她这几年来做过最大胆的一个决定了。
“我调一杯酒,给你们做彩头。”
原来是要调酒啊!
即使是见多识广的女客,也不禁来了点兴趣。
她们遇见过的男人,厉害的就是随意地开一些昂贵的酒,或者带她们吃黑珍珠米芝莲。要是没钱的,夜店里近年最多的就是说唱男孩,不仅不在女生身上花钱,还倒过头来要软饭硬吃,乱约后就称这是Real,有首Demo请你来酒吧听听,只给你一个人听(群发)。
现场说要给她们调酒的,没见过。
只见盛骄选了威士忌和甜苦艾酒,将调酒用的巨大冰块搅拌得微融成水,冷却好杯子后,就倒掉融出来的水——没错,这水是不喝的,仅仅用来让杯子变得凉快。
酒被快速而坚定地混合,形成一种美丽的红色。
在盛骄停下动作的时候,将酒杯轻轻推出武胜男同学面前:“很有名的一种酒,她叫曼哈顿——马丁尼被叫作鸡尾酒里的帝王,而曼哈顿则是女王,”
灯光下酒液荡漾着澄澈透亮的红色,彷佛女王陛下高高在上的裙摆。
她一顿,柔声强调:“不是王后。”
武胜男接过杯子,在女同学的鼓励下怯怯喝下一口。
虽然是酒,但带了一点甜味,被盛骄搅拌得较为柔和好入口,适合没怎么喝过酒的人:“……比刚才的黑桃A好喝多了!”她崇拜地看向盛骄。
盛骄笑了笑:“祝你也能像这杯调酒一样,做自己的女王。”
她的眼含笑意,却说得很认真,很郑重。
被盛骄看着的武胜男攥紧了酒杯。
盛骄太出色了,在学校和谁都充满距离感,而这一刻,这个那么出色的人,却认真地看着她,祝福她能做自己的女王。
好像她真觉得她能做到一样。
“好!”
武胜男将这杯曼哈顿一饮而尽,氤氲了眸光。
一直到半夜,盛骄就看她们玩小游戏,谁赢了就给谁调一杯独特的鸡尾酒,没分出胜负的时候就她独自喝着。这一桌点了好多酒,但女孩们喝了一点后就承认……除了盛骄调出来口感柔和又偏甜的酒,剩下的根本没有雪碧好喝!
于是盛骄又给她们点了些软饮。
桌上的好酒几乎都是她一点点喝完的。
夜店经理看她能喝出酒的真假分别,又是大客户,不敢再拿假酒来糊弄她,上的都是真酒……夜店里真假混卖,是看人下菜碟的地方。
小姑娘们玩嗨了。
盛骄也喝得心情愉悦,达成双赢。
等玩得差不多,盛骄就带她们去体验夜店的下半场:
附近的海底捞。
夜店常驻选手里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那就是蹦累了去海底捞聚餐。其实附近的夜宵啥都有,但众口难调,吃烧烤有嫌太上火味重的,洋房火锅又不是人人负担得起,而且两点就关门了,海底捞听着大众又体面,24小时营业,富二代也不会嫌弃。
盛骄提出要去海底捞时,那些成熟的女客先退场了,说明天还得上班。
女同学们一致同意。
现在盛骄在她们眼中,那就是唯一真神,说啥都是对的!
到了附近的海底捞,女孩们发现坐满了很多明显从夜店里走出来的的客人,盛骄点好菜后,又另外叫了几瓶酒,把同学们看呆了:“盛骄,你……酒量这么好啊!”
“过得去吧。”
“你不是才刚成年吗?怎么练出来的?”
有女同学一副发现了盲点的样子。
盛骄失笑:“天生的。”
闲聊间,火锅烧开了,热气伴随着一个个涨满的气泡绽开,牛油融化在热汤里,香得唤醒了众人被夜店麻木掉的五脏六腑,想起来了人还要吃饭的。
她们看着盛骄,心里隐约明白,毕业后大抵没有机会再这样玩了。
盛骄即将去拍《不眠中环》,要去当明星,她的成绩又那么好,跟她们七班的学渣不一样。
而盛骄今日,显然也是主要来陪她们玩的。
她对夜店的感觉淡淡。
对懂得玩的人来说,夜店实在没什么好玩的,水上乐园都比它有意思。
“骄骄。”
有女同学大着胆子唤她。
盛骄抬眼:“嗯?”
“今天谢谢你啊,我玩得超级开心。”
“我也是我也是。”
“盛骄YYDS!绝绝子!”
词穷便用网络热词来补足。
六个女孩六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盛骄相信短时间内,她们应该是不会被档次不够的男人骗走了。
“我也很开心,”盛骄说:“真的,多吃点。”
一辈子只有一次的高中,快穿回来的盛骄没法再和同学打成一片,装少年人。
距离感如鸿沟,不能跨越,只能眺望。
如果有人愿意靠近她,那就是星火之于日月,短暂地共同灿烂过刹那。
看众人快吃饱,盛骄在群里发了个地址定位——这帮千金小姐都有司机来接,她们爹妈特地给了司机加班费,让半夜等着来接人,她索性拉了个临时的群组,省得一个个的打电话。
司机们准时到达,接走了女孩们。
剩下一个胆子特别大的常晓依,她让司机先别开车,趴在车窗仰望盛骄。
那么多个小时玩下来,她们妆都有点融了。
夜店里一掷千金的大小姐,这时看上去都像只可怜可爱的小花猫。
唯独盛骄的妆没糊——
兴许是她得天独厚的冰肌玉骨,也可能是因为妆化得淡,她不用粉底就实现了看不出毛孔的细腻肌肤,更是天生的深轮廓,只薄薄地打些阴影,弱化了女性特质,便比许多男明星更英俊,俊得冷酷,不近人情。
太完美了,常晓依好羡慕。
“怎么还不走?”盛骄问。
“盛同学,”常晓依举起有点肉的手:“我想知道,如果我在夜店搭上了一个渣男,他送我上车后,就这样默默地看着我走吗?没别的做的?”
“常同学的发问角度很刁钻啊。”
双手插在裤兜的盛骄被逗笑了,她俯身弯腰,动作很快,快得常晓依没反应过来前,与对方的薄唇只剩五厘米的距离了,近得她能看见盛骄浓翘的眼睫。
“如果是渣男,这时候他会吻你一下,以后趁你被亲傻的时候,跟司机说可以开车了。”
盛骄当然没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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